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ct_cert.asp?xItem=1106801&ctNode=32601&mp=1
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原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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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署核發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,共計10碼,前2碼使用英文字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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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碼為區域碼(同國民身分證註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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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碼為性別碼(註 2)、3至10碼為阿拉伯數字,其中第3至9碼為流水號、第10碼為檢查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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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英文字母代表直轄市、縣、市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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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A、台中市 B、基隆市 C、台南市 D、高雄市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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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 F、宜蘭縣 G、桃園縣 H、嘉義市 I、新竹縣 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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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 K、原台中縣 L、南投縣 M、彰化縣 N、新竹市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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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 P、嘉義縣 Q、原台南縣 R、原高雄縣 S、屏東縣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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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 U、台東縣 V、金門縣 W、澎湖縣 X、連江縣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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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2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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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、大陸地區人民、港澳居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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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使用A、女性使用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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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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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使用C、女性使用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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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
統一證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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